本報訊 (通訊員 王倩)近年來,區法院立足于鄉土司法特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農村地區提供精準普法服務,助力鄉村法治建設。
為村民提供“案例宣教”。加強巡回審判工作,督促人民法庭定期選擇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在群眾家中、田間地頭等公開開庭,邀請村民代表參與婚姻家庭糾紛、相鄰關系糾紛、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等案件的庭審旁聽,引導廣大村民學法守法,不斷提高鄉村文明程度。去年以來,該院積極開展送法進農家、上集市宣傳活動,為返鄉民工、孤寡老人、留守兒童等針對性普法40余次,每個人民法庭全年巡回審判案件15件以上。
為鄉企診脈“法律難題”。主動靠前服務,實行“一案一專班”,幫助鄉企脫危解困,推動化解過剩產能;積極搜集在經濟新常態下,企業遇到的法律難題,特別是對勞資爭議等涉訪矛盾糾紛,積極向黨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議,配合黨委、政府及企業做好法律風險防控。去年以來,該院共走訪調研轄區企業4家,解答債務糾紛強制執行、擔保抵押問題、勞動者工作時間以及產品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法律疑問10余個,幫助企業解決各類難題8個。
為鄉鎮黨委、政府反饋“問題回執”。各人民法庭及時梳理轄區案件辦理情況,整理農村土地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居委會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征地拆遷等疑難復雜問題,通過《司法建議》及時反饋給鄉鎮黨委政府,促進農村全面進步。去年以來,該院人民法庭已分別向轄區鄉鎮發出司法建議5條,均收到反饋意見函。
為村干部豐富“培訓素材”。配合鄉鎮黨委政府組織開展基層村組、司法所干部、人民調解員法律知識培訓,把矛盾化解的“金點子”傳授給村干部,提高依法管理鄉村能力;由民一庭牽頭,各人民法庭聯合轄區鄉鎮(街道)、司法所,每季度定期召開座談會,對涉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房屋拆遷案件、勞動爭議案件等農村常見糾紛類型的調解工作進行集中指導,提升村干部調解能力。去年以來,該院已配合組織開展村干部、人民調解員等培訓10余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