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佳
近日,江西某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學下發文件,對學生排座位這個事情作出了非常細致的規定,引發網民熱議。
在這則文件里,要求各校成立學生座位編排工作領導小組,排坐不僅要“經緯交替動態排序”,還要“預留機動座位”。在座位輪換上,不僅要細分中小學的輪換頻次,還要左右輪換,前后輪換,學習小組內輪換……可謂事無巨細。
網友的意見涇渭分明。有認為教育局管理細致、認真負責的。也有認為是小題大做、擾亂正常教育秩序的。筆者傾向于后者,認為類似該教育局的這個做法,還是太瑣碎了些,管理無不可,但是必須講求科學二字。
第一個不科學的,在于出臺這個文件的動機。文件中提及,根據教育部《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推行“陽光排座”,嚴禁學校負責人和教師借編排學生座位接受家長吃請和財物,對在編排學生座位等方面出現“吃拿卡要”、侮辱或變相體罰學生等違規違紀問題……這么說來,等于是教育局默認了有很多老師存在利用職務之便發財。但是事實上,這種現象畢竟是少數,大多數的老師還是很有職業道德的。而且單就編排座位而言,確實還有很多源自家長的訴求,有訴求就有矛盾,就有家長眼中的不合理和對教師群體的誤解。教育局出臺這個文件,如果是基于對家長意見的迎合,以減輕管理部門的壓力,從而造成對教師整體形象的損毀,筆者以為是相當不智的。
第二個不科學的,在于這種過于精細的管理。凡事得有個度,管理亦然。追求精細化管理,并不等于所有的瑣事都得管。編排座位這個事,從來都屬于教師的管理范圍,無論從對學生的了解還是從對課程的設置來考慮,也是有其依據和道理的。這也折射出一種現象,就是個別教育主管部門做著本該校長做的事,而校長做著本該教導主任做的事,沒有充分發揮每個崗位應發揮的功能。也就是說,在其位謀其政,該干嘛干嘛,別推責也別越權,把自己該做的工作做到最好,上上下下做好協調配合,才符合人盡其才、各展所能的規律和要求。
第三個不科學的,在于這個文件看似負責、實則推責的另一面。類似這種令人覺得“有點過”的規定其實也不少。在安徽,也曾出現過這樣的“池塘”規定,要求老師24小時值守池塘,避免學生溺水事故發生。乍一看,令人肅然起敬,教育局真是考慮得太細致了。但細細一想,這樣的規定,給老師增加了多大的壓力和責任?老師們在教書以外,是否真該擔負起學生溺水這個責任?一旦發生了不幸,是否所有的譴責和追究都落到了老師的身上?可以說,這樣的管理和規定,迎合了社會、家長、學生,卻捆綁了學校和老師的手腳,對學校和老師做好真正的本職工作會起到很不好的影響。
時代在發展,教育在變革。真正的革新應該是從學術上、從教書育人的理念上,而不是形式上的吹毛求疵、胡亂作為,希望有更多科學合理的管理和規定出臺,推動教育事業蓬勃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