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府發〔2019〕1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高中考期間噪聲監督管理,保障考生良好的學習、考試、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加強高中考期間環境噪聲監督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2019年6月1日至6月14日期間,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6:00,各種噪聲污染源排放的噪聲值不得超過45分貝;6月7日至6月8日、6月12日至6月14日,全天24小時各類噪聲污染源排放的噪聲值不得超過45分貝。
二、在2019年6月1日至6月14日期間,除搶險、搶修作業外,嚴禁22:00至次日凌晨6:00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開展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作業。
三、在2019年6月7日至6月8日、6月12日至6月14日期間,黔江中學、新華中學、民族中學等考場周圍及考生住地周圍100米內晝夜禁止一切產生環境噪聲擾民的作業。
四、高中考期間,區生態環境局、區文化旅游委、區公安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實施24小時巡查,嚴格監督管理各類噪聲污染,確保無建筑施工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商業噪聲污染(舉報電話:區生態環境局:79234967、12369,區公安局:110)。
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區生態環境局、區文化旅游委、區公安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