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姚華順 通訊員 白譯)近日,秀山自治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合伙經營引發的糾紛,讓提斧相向的兄弟握手言和,化“劍拔弩張”為“風平浪靜”。
張甲與張乙系家族兄弟,合伙經營一廢品收購廠,后因出資不到位難以繼續經營,雙方清算并約定張乙補償張甲12萬元,廢品收購廠由張乙獨自經營。因張乙未按期支付補償款,張甲擅自將部分合伙財產變賣。張乙知道后怒氣沖沖,提起斧頭找張甲討要說法,現場一片混亂,雖當時報警解決了沖突,但最終因補償款金額爭執激烈來到法院。
接到案件后,法官認真梳理案情,考慮到雙方特殊的親緣關系,該案又涉及合伙清算后補償款支付、合伙財產移交等后續執行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調解方案。先分別指出雙方違約及行為不當之處,釋法析理,讓兄弟倆分清是非,以理服人;再用深切的情感勸解打動雙方,使兄弟兩人放下心中芥蒂,握手言和;最后商議出雙方均接受的補償金額,通過法官近兩小時的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調解協議達成后,張乙當庭兌現補償款7萬余元,張甲則當日移交了合伙財產,兩兄弟重歸于好,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