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姚華順 通信員 周俊舟)近日,秀山自治縣行政復議機關充分發揮“將調解貫穿涉企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全過程”原則,用真心、耐心、細心成功化解了一起工傷認定糾紛案件,使企業真正認可行政機關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在調解的當日受傷勞動者和涉案企業簽訂了調解協議并前往法院進行司法確定。
10月30日,在申請人某電子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秀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第三人周某某工傷認定一案中,周某某在某電子有限公司附近協議餐館吃午餐過程中受傷,后到秀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秀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法定程序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某電子有限公司不服,向本縣行政復議機關提起行政復議,要求依法撤銷該決定,周某某作為第三人參加了行政復議。
該縣司法局行政復議與應訴科收到涉企行政復議申請后快速受理了案件,并及時開展調解,主動聽取企業意見,了解企業訴求,摸清爭議焦點。企業認為其一周某某是在企業廠區外用餐發生的工傷,其受傷地址并不屬于工作場所,秀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周某某受傷認定為工傷過于牽強,對企業不公平;其二周某某是因被餐館的地墊絆倒導致受傷,餐館對周某某受傷承擔責任;其三對企業顧慮到職工可能會效仿這類情形的工傷認定,會給企業增加沉重的負擔。秀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為周某某用餐受傷時間、地點和原因與工作銜接緊密,因此應符合工傷認定情形。針對雙方當事人的疑問和分歧,行政復議工作人員耐心進行釋法明理工作,從法理、情理、司法案例及社會影響等方面為企業分析利弊,另一方面勸解第三人周某某通過調解可以更快拿到賠償款,節約其時間成本及訴訟成本,同時也體諒下企業經營的難處。
最終,企業同意調解,認可了工傷認定決定,愿意在合理范圍承擔賠償責任,周某某和企業約定了賠償金額,簽訂了調解協議并在當日主動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本案得到圓滿解決。該案的成功調解,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實質性地化解了行政爭議,彰顯了秀山縣行政復議機關護航企業的和諧穩定發展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