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聶小林 寧南虹)近日,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高速公路第三支隊二大隊在G65包茂高速白馬收費站出口核查一輛大件運輸車時,發現該車許可的護送方案應有2輛護送車,現場卻只有1輛。此種未按規定采取護送措施的“減護”實不可為,存在極大風險隱患。
經現場核查,該皖籍大件運輸車從云南云甸收費站進入高速公路,運載大型風電葉片至重慶武隆工業園區,已按規定辦理三類大件運輸《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F場核查車貨總長度為102米、總寬度為4.9米、總高度為4.85米,車貨總重65噸,與許可載明事項相符。但細心的執法人員卻發現,實際護送與許可護送方案不一致的問題。
“我們從云南云甸收費站上道時,為了能正常在收費站上道,公司就按護送方案安排了2輛護送車;上道后為節約運輸成本就把另一輛護送車給撤回了,以為只要有一輛護送車應該不會查得這么仔細,沒想到重慶交通執法人員檢查這么認真!”詢問中駕駛員如是說。執法人員向公司經營者和駕駛員進行普法宣傳教育,明確指出三類大件運輸車必須按照既定方案由專業預警護送車輛全程護送,保障運輸過程安全。該公司大件運輸車輛未按照許可的護送方案采取護送措施,其行為違反《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3000元,并責令整改。
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提醒:未經許可擅自行駛公路的車輛及裝載物品的有關情況,與《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記載的內容不一致的,未按許可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公路的,未按許可的護送方案采取護送措施的,均視為違法超限運輸。為深化城市安全韌性提升,營造良好運輸市場環境,服務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打造交通執法“渝路暢通”品牌,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和公路設施運行安全,重慶交通運輸執法部門正開展為期1個月的公路超限治理專項行動,請廣大貨物運輸企業及從業人員自覺遵守規定,守法合法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