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羅躍)4月18日是第42個國際古跡遺址日。當天上午,市四中法院、市水利局、秀山自治縣人民政府共同簽訂秀山巨豐堰世界灌溉工程遺產協同保護合作協議。市四中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光明,市水利局黨組成員、二級總監羅治洪,秀山縣委副書記、縣長譚雪峰出席簽約儀式并講話。
市四中法院副院長賀付琴,秀山縣委常委、副縣長代春鵬,副縣長陳茂,秀山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萬曉佳參加。全國人大代表冉慧、王海霞,市人大代表王珂、王利等人大代表受邀參加。
楊光明說,此次合作是渝東南行政與司法的“雙向奔赴”,是遺產保護與法治創新的“琴瑟和鳴”。今天,以法為基,熔鑄法治護堰的鋼鐵脊梁;以文為魂,挖掘“分水之約”的法治內涵;以民為本,展開“水車之畔”的法治課卷。未來,要高舉司法之盾,讓巨豐堰在高質量發展中遠離紛擾;要深挖文化之源,讓鄉規民約在新時代鄉村治理中綻放異彩;要凝心聚力,促千年文物煥發時代生機,讓司法溫度浸潤百姓心田。
羅治洪表示,此次政司協同、多方聯動的創新實踐,構建了“法治護航+專業管護”的雙重保護體系,形成了“遺產保護+生態修復”的融合發展模式,打造了“文化挖掘+科技賦能”的創新示范平臺。市水利局將當好遺產守護的“主力軍”,做好法治護水的“踐行者”,爭當改革創新的“排頭兵”,以法治之力守護古堰千年文脈,以創新之智激活遺產時代價值,以惠民之心譜寫水利發展新篇章。
譚雪峰說,去年9月,巨豐堰成為全市首座世界灌溉工程遺產,這座始建于1767年的水利工程,是目前國內保存最好、規模最大且仍在正常使用的清代砌石渡槽工程,也是丘陵山區灌溉體系的典型代表,它不僅見證了巴渝農耕文明的輝煌歷史,更彰顯著土苗兒女高水高用、低水低用的治水智慧。今天建立的“法護古堰”協作機制,使巨豐堰成為武陵山區首個司法護航的水文化雙遺產示范工程,為秀山水利遺產傳承保護利用注入法治力量。
根據協議,將立足秀山縣地理位置、生態環境、人文風情、民族特色等要素特點,遵循“保護研究、合理開發、弘揚傳承、法治保障”原則,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優勢與法院協同支持作用,全面深化協作,形成文化遺產保護合力,串珠成鏈,助力秀山巨豐堰世界灌溉工程遺產保護工作取得新進展、邁上新臺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