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6月5日,黔江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在開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時,查處了一起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當天18時52分,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公巡三大隊在黔江區馮家街道桂花社區路段設卡檢查,在對一輛號牌為閩CXXXX3白色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李某某身上有酒氣,眼神迷離。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如圖),結果為4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當民警核查其個人身份信息時,發現李某某于2015年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交警部門查處過,此次酒駕屬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民警提醒:滴酒不沾,人車平安。不要嘗試“酒駕”的滋味,更不要觸碰法律的底線。請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拒絕酒醉駕,平安回家。
(本報通訊員 文/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