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在跨境貿易等經常項目中的使用
1.貨物貿易
進出口貨物貿易可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人民幣結算方式主要包括信用證、托收、匯款等。
外貿新業態
外貿新業態可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外貿新業態是指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貿易、海外倉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新業態的模式。境內銀行可與依法取得互聯網支付業務許可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合作,為市場交易主體和個人提供經營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服務。
新型離岸國際貿易
新型離岸國際貿易可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是指中國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發生的,交易所涉貨物不超出中國一線關系或不納入中國海關統計的貿易,包括但不限于離岸轉手買賣、全球采購、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的外購及貨物等。
2.服務貿易
商業性服務、通信服務、建筑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及社會服務、旅游及相關服務、文化娛樂及體育服務、交通運輸服務等各類服務貿易均可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
3.收益與經營轉移
收益與經營轉移可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收益包括經營主體因資本借貸或投資等所產生的利息、股息、利潤等,也包括個人職工報酬等。經營轉移包括借款、拆匯、年金、贈與、稅收、賠償、援助、外債自愿減免、債務所得、政府向國際機構繳納的行政費用等。
4.經常項目集中收付
跨國企業集團可以對境內外的成員企業的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收付進行集中處理。跨國企業集團可選擇集團內一家境內的企業,并建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辦理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集中收付業務。集中收付可采用現金流量結算方式,按照企業集團付款總額和差額成對企業收付額逐個扣差結算。
人民幣在直接投資中的使用
1. 境外直接投資
境外直接投資是指境內機構通過設立、并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或取得企業或項目全部或部分所有權、控制權或經營管理等權益。境外直接投資資本金、前期費用支出、利潤匯回以及因減資、轉股、清算等所得資金匯回等均可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
2. 外商直接投資
外商直接投資是指外國企業和經濟組織或個人按中國有關政策、法規,用資金、實物、技術在中國直接投資的行為。外商直接投資資本金匯入、境外投資者境內利潤匯出以及因減資、清算、轉股等資金匯出均可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
人民幣跨境融資
跨境貿易融資、境外貸款、境外放款、資金池、全口徑跨境融資(外債)業務可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
1. 貿易融資
境內銀行可以向境外企業提供人民幣貿易融資,融資金額以境內外企業之間的貿易合同金額為限。境內銀行可開展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業務。
2. 境內銀行境外貸款
境內銀行在經批準的經營范圍內可直接向境外企業發放人民幣貸款,或通過向境外銀行提供資金等方式向境外企業發放一年期以上人民幣貸款。境外貸款實行本幣一體的宏觀審慎管理,境內銀行可自主在上限內開展相關業務。
3. 境內企業境外放款
境內企業可以直接或以委托貸款的方式通過銀行將人民幣資金借貸給境外企業。境內放款人應注冊成立1年以上,與境外借款人具有股權關聯關系。境外放款實行本幣一體的宏觀審慎管理,境內企業可自主在境外放款余額上限內向境外企業提供資金。
4. 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
滿足條件的跨國企業集團可以根據自身經營和管理需要,在境內外成員企業之間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資金余額調撥和歸集。資金池業務實行專戶管理,跨國企業集團可自主在資金凈流入(出)額上限內開展相關業務。
5. 全口徑跨境融資業務
境內企業和金融機構可以從非居民融入人民幣資金。全口徑跨境融資實行本幣一體的宏觀審慎管理,設置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境內企業和金融機構可自主在全口徑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內從境外融入資金。(記者 譚登帆)

